時事通識|公務員五天工作周
發佈日期: 2025-05-20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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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推行公務員五天工作周已接近20年,到去年9月底,約17萬公務員中,仍有約有百分之15,即2萬多名公務員,未能按照五天工作周模式工作。有立法會議員批評政府好像已「躺平」,推行力度不足。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在立法會回應指,正檢視透過新科技,將一些五日半或六日工作的員工,縮減至五天工作。
政府於2006年7月初起,分階段推行五天工作周。時任行政長官曾蔭權希望,新的運作模式既能激勵員工士氣,平衡僱員的作息,亦可促進社會和諧、刺激消費,並同時製造更多就業機會。
當年政府為五天工作周,定下四項基本原則,至今仍然有效。原則包括不涉及額外人手資源、不減少員工的規定時數、不削減緊急服務、周六/周日維持一些必需的櫃台服務。
不少政府服務周六、周日都要維持的,包括執法、出入境服務、文化及康樂、郵務和環境衞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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