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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

發佈日期: 2025-12-16 13:30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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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將「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的涵蓋範圍,擴大至志願工作者,加強對兒童及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的保護。

法律改革委員會鑑於本港發生多宗涉及教師和補習導師性侵兒童案件,2010年向政府建議設立性罪行查核機制。法改會建議僱主在聘請僱員從事與兒童有關的工作時,可以向警方查核其性罪行刑事紀錄。

政府接納建議,於2011年底推行「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最初是涵蓋準僱員和合約續期僱員。僱主可以要求準僱員進行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而查核申請須由準僱員自願向警方提出。

政府於2024年年底,開始將涵蓋範圍擴大至準自僱人士,包括私人補習導師和私家看護等。而今個月中開始的第二階段,就包括但不限於義教老師、義務運動教練等。

政府表示,在參考首兩個階段的經驗後,會適時考慮將涵蓋範圍擴展至所有現有僱員及自僱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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