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通識|中央駐港國安公署履職場所列禁地
發佈日期: 2025-05-13 18:26
港澳



署理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附屬法例,包括訂明中央駐港國安公署職責,以及宣布將公署履職場所、即工作的地方,列為禁地。
當局指,立法列出禁地並非新事物,《國安條例》已列明解放軍駐港部隊的用地都屬禁地。
《國安條例》附屬法例將國安公署六個履職場所列為禁地,包括位於銅鑼灣道國安公署臨時總部,原本是維景酒店,經改裝後,於2020年7月正式舉行揭牌儀式。其餘的禁地還包括國安公署其他辦公大樓和宿舍。
另一個禁地位於大角咀海帆道,是由兩部分組成,總面積約11,500平方米。政府2021年4月公布把地皮批予國安公署,用作設立永久辦公室及附屬設施,目前仍在興建階段。
當局指,附屬法例無增加公署的權力,主要是提高公署的保障。如果有人潛入公署範圍,進行間諜等行為,能夠有法可依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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