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醫學會建議縮短實習醫生實習期,紓緩醫管局醫生人手不足問題。
要成為執業醫生,除了要通過執業資格試,還要實習十二個月。醫學會建議,以跟醫院管理局簽三年合約為條件,將實習期由十二個月縮短至六個月。他們認為這個建議有助舒緩醫管局醫生短缺的問題,但強調不會因此影響醫生的專業水平。
香港醫學會會董蔡堅表示:「這三年讓他們成熟和熟習香港環境,因為他們在醫管局內,不是做六個月後便出來『無王管』,在醫管局三年有人監督,有人教導。」醫學會說,在建議中實習醫生亦可以選擇維持實習期在十二個月。
醫學會將會去信醫務委員會,並預計醫委會下月討論有關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