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 2025-10-18 19:30
上世纪40至70年代,不少内地人涌入香港,他们在政府土地或私人农地上,用铁皮、木材等非法兴建寮屋居住。1982年政府曾经大规模登记寮屋,冻结数目,但强调寮屋是临时居所,登记后仍属非法建筑物,不容许出售或购买。不过,本台发现有代理推销出租寮屋,情况是怎样呢?无人住的寮屋会被取缔,但有寮屋空置十几年都没有人处理,当局的监管力度是否足够呢? 记者:王恺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