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李雪菁涉骗租屋津贴案开审 被告否认控罪

發佈日期: 2024-08-26 16:13
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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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法律学系副教授李雪菁,被控骗取大学租屋津贴,案件在区域法院开审。

54岁被告李雪菁,被控2019年10月至2021年10月期间,向港大虚报居住地址,意图诈骗租金、差饷和管理费合共722,400元,被告否认控罪。

控方开案陈词指,合资格申请人,每月最多可获约三万元租金资助,须支付一笔相等于月薪百分之7.5的「标准大学租金」。

被告2005年起,报称租住九龙塘又一村一个单位,获发约72万元租金资助,扣除「标准租金」后,获近50万元净津贴。

但调查发现被告主要住在沙田父母家中,向运输署及入境处报称地址,也是沙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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