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被判披露受调查人身份罪成案提出上诉 获高院裁定上诉得直

發佈日期: 2024-02-08 17:36
法庭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已複製連結
立法会前议员林卓廷就披露「721」事件警方一名助理指挥官被廉署调查,而被判披露受调查人身份罪成,提出上诉,获高院裁定上诉得直。
 
案情指,林卓廷在3次记者会披露「721」事件中,时任元朗警区助理指挥官游乃强被廉署调查,最终判囚四个月。林卓廷提出上诉,指其当时披露是游乃强被调查是否触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而这项罪行并非「披露受调查人身份罪」下禁止披露的罪行;又认为当时的披露是要反映涉及严重威胁公众安全。

高等法院暂委法官游德康颁书面判词,称根据立法过程,不认同答辩方、即律政司一方称该罪行应被广泛解读,即只要涉及廉署调查的案件便可,所以裁定林卓廷上诉得直。

不过游官补充,不认同林卓廷一方以严重威胁公众安全为合理辩解,认为林卓廷当时既然质疑警方「自己人查自己人」,更应支持廉署调查,披露事件反而百害而无一利。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