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訂車牌有甚麼規限?申請至拍賣流程一覽|延伸閲讀
發佈日期: 2026-02-14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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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訂車牌計劃,容許車主以英文字母和數字,拼砌車牌。近日有市民用「YUT G0R」申請自訂車牌,去年11月收到運輸署回覆,拒絕申請,入稟提出司法覆核。 申請人在入稟狀中引述運輸署指,他申請的自訂車牌,影射某政府部門首長的俗稱,展示該車牌的車輛,會被合理地視為,代表或屬於公共機構或政府部門。那到底自訂車牌計劃下,有甚麼規限呢? 何謂自訂車輛登記號碼: • 自訂車輛登記號碼組合須由英文字母及 /或數目字組成,但總數不得超過 8 個。英文字母「I」、「O」及「Q」不得使用 • 自訂車輛登記號碼中可有空位,但每個空位須當作一個英文字母或數目字計算於總數內,並且在任何 2 個英文字母及 /或數目字之間,不得有超過一個空位 • 自訂車輛登記號碼中不可有多於 4 個平排並列的同一英文字母或數目字 • 自訂車輛登記號碼可以單行或雙行排列方式展示,並須按照獲批准的方式展示。如以雙行方式展示,每行最多可有 4 個英文字母、數目字及 /或空位;及 • 自訂車輛登記號碼組合不得與現有的車輛登記號碼相同,也不得採用與現行車輛登記號碼或許可證 /牌照號碼相似的式樣。組合亦不得與保留予某些車輛的登記號碼相同。 由申請至拍賣自訂車輛登記號碼的流程: 第一階段:遞交申請 • 運輸署於每年一月、五月及九月內的指定日期接受自訂車輛登記號碼的申請。 • 申請人填寫申請表 • 申請人遞交申請 • 運輸署確認收到申請,並通知申請人個別的申請編號 第二階段:抽籤 (如申請數目超出指明處理上限) • 運輸署安排抽籤 • 運輸署於該署網站刊登中籤者的申請編號,並將抽籤結果以郵寄方式通知申請人 第三階段:按基本組合規定查核 (如中籤) • 運輸署查核申請的自訂車輛登記號碼是否符合有關組合的基本規定 • 運輸署通知中籤申請人查核結果 第四階段:繳付按金 (如中籤的登記號碼符合基本規定) • 申請人須於通知信內指明的限期內繳付 5,000 元按金 第五階段:審批 (如在指明限期內收到按金) • 運輸署署長審批申請 • 運輸署通知申請人審批結果 第六階段:拍賣 (如申請獲批准) • 運輸署安排拍賣,並於報章及該署網站刊登拍賣會詳情 • 運輸署通知申請人有關拍賣會的詳情 • 申請人出席拍賣會,參與競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