嶺大內地生柬埔寨考托福「請槍」被揭造假 官指形同洗黑錢判囚三個月
發佈日期: 2026-02-02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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嶺南大學一名內地生,在柬埔寨報考托福試,將「請槍」取得的成績,提交嶺大後被揭發造假,判入獄三個月。 案件在屯門裁判法院審訊,22歲女被告黃鑫怡,承認一項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 被告是嶺大公共管理及智慧管治系四年級本科生,課程要求英語能力達托福成績87分或以上,或雅思成績6.5分或以上,才能畢業。 案情指被告先後4次,報考托福或雅思都不達標,得悉在柬埔寨考試,較易取得好成績,於是安排到柬埔寨考托福。她接受警誡會面時稱,當日到達柬埔寨試場後感到不適,透過不知名人士以300美元請人代考,之後收到成績表,並將成績表上的照片,修改成自己的樣子。 校方前年5月收到被告經電郵提交的成績表,職員覺得有可疑,當時她訛稱,因覺得照片不夠好而作修改,校方之後聯絡托福機構,詢問後揭發事件,被告才承認「請槍」。 辯方求情指,被告已因事件被校方判罰,履行108小時服務,去年考獲合格成績,獲准畢業,現於浸大修讀碩士課程。 裁判官覃有方判刑時指,若被告用欺騙手段取得的資格,再申請其他工作或課程,情況如同「洗黑錢」般,清洗自己的學歷,性質嚴重,須判處阻嚇性刑罰,又引述社會服務令報告,認為她無悔意,最終判囚三個月。 同案還有一名被告,是嶺大內地男生,在馬來西亞「請槍」考托福,早前被判囚三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