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及物管業界籲設極端天氣彈性工作安排 冀機構及法團不應「只罰不賞」
發佈日期: 2025-08-11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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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及物業管理業界呼籲,業主組織或聘用管理公司的機構,設極端天氣彈性工作安排。
近月經歷了多場極端天氣。勞工處目前有指引,「打工仔」若受天氣影響,而未能出勤不應被扣薪扣假。但保安業界指部分前線保安仍會冒風雨上班,因為不夠人值勤,業主立案法團會罰管理公司錢,最終就轉嫁給保安員。
保安業商會主席何啟文表示:「有時打風或黑雨,不只影響一個更,可能橫跨兩至三個更,在十個人(缺勤)下已遭扣萬多元,可能一天三更,已扣了四至五萬元,在極端天氣下,一個月不幸有兩次或三次出現,公司營運是否很大壓力?」
保安業商會及物業管理聯會等,在報章刊登聯合呼籲,指在惡劣天氣下,不應扣除因交通受阻,而未能出勤的員工的工資,亦希望機構及法團參考公營機構不應只罰不賞。
香港物業管理聯會會長黃健平指出:「現在的法團全部都是罰則制,你不上班,有權對『包乾制』的公司,扣除其服務費,而公營機構亦可扣除,但亦有誘因,是發放津貼予上班的同事,變相可平衡兩點。」
有勞顧會勞方代表認為,當局應立法規管極端天氣工作安排。
勞顧會勞方代表譚金蓮說:「整個守則都是不具約束力,一個建議的寫法,工友即使被人扣假,不是辭職就不會向勞工處控告僱主,扣假的問題應要立法,不可因惡劣天氣或極端情況,甚至僱員已講明交通路線受阻,或有安全問題上不了班,扣減其僱員權益。」
她指惡劣天氣越趨頻繁,相關勞資糾紛會越來越多,應盡快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