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收緊實名制電話卡 買賣或租借已登記電話卡列刑事罪行
發佈日期: 2025-07-14 19:00
港澳



政府建議收緊實名制電話卡,買賣或租借已登記電話卡列作刑事罪行。
電話卡實名登記制推出兩年多。為了加強打擊電話騙案,政府收緊實名登記制,包括減少用戶登記智能電話卡的上限,由最多10張減至3張。
民建聯香港島西議員陳學鋒說:「你要用數據說服大家由10轉3,不是隨便說3張,成效評估差多遠。」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陳百里稱:「接近9成的個人用戶,在每間電訊商用身份證,開3張或以下電話卡,所以改為3張,對市民或用戶而言,影響是減至最低。其實是有濫用實名登記制,亦都參考警方提供的犯罪趨勢,我們認為有必要進一步進行工作。」
政府亦建議在無合理權限或辯解下,不當使用他人資料登記的電話卡的行為,列作刑事罪行,包括提供或唆使提供個人資料,登記他人的電話卡,買賣、租借、提供或獲取已登記的電話卡,管有10張以上、以他人資料作為登記的電話卡,最高可以罰款2.5萬元或監禁12個月。
有議員擔心市民會誤墮法網。
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陳紹雄指出:「有些親戚從外地來港,會借儲值電話卡給他們使用,借予他人使用要有合理辯解,街坊就會擔心會否被警方拘捕。」
陳百里表示:「有合理的辯解,其實如果借給親人的話,或者都屬於合理的辯解。」
警務處總警司(刑事)何振東稱:「超過10張的話,就要嫌疑人說明為何持有,但如果只是持有2至3張電話卡,警方或檢控方需要提供證據,證明2至3張電話卡打算犯案,才可以提出檢控。」
政府爭取明年向立法會提交修例建議。
【延伸閱讀: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
由2022年3月1日起,電話智能卡用戶須開始為其電話智能卡,向所屬電訊商進行實名登記。
市民必須使用自己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完成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香港身份證持有人應採用「智方便」,完成電話儲值卡實名登記,否則電訊商會在收到有關的登記要求後,人手核實所提交的登記資料,完成所需程序才啟動電話卡。
電訊商會按要求,不時就登記資料進行抽樣檢查。如發現有不妥當的情況,相關用戶應配合所屬電訊商,以核實所登記的資料,否則有關電話儲值卡的登記會被取消,而不能繼續使用。
電訊商發出的相關提示短訊,會使用已登記的短訊發送人名稱「#SIMREG」,方便用戶識別。
資料來源:通訊事務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