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打擊非法使用電動單車拘81人包括長者 議員建議政府盡快立法規管
發佈日期: 2025-07-11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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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一連四日在新界多區,打擊非法使用電動單車,拘捕81人。有立法會議員建議,政府應盡快立法規管。
行動檢獲8輛電動滑板車,及73輛電動單車,部分裝置的電源寫有簡體字。不少車尾放有外賣袋,部分更有予兒童乘坐的座椅。
新界北總區周一起一連四日,於大埔、粉嶺、天水圍及落馬洲等,打擊非法電動可移動工具,拘捕81人,介乎20至79歲,包括一名外籍女子及多名長者。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高級督察張展鴻稱:「今次有數宗是逾70歲長者,亦在屋苑附近範圍將他們拘捕。他們透露,其實純粹天氣炎熱,相信用作代步。」
被捕人士涉嫌沒有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未有配戴頭盔等。
張展鴻指出:「可能違反《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被罰款一萬元,及監禁12個月。」
電動可移動工具在內地和其他地區都普及,但本港在道路使用仍然是違法,警方每年平均處理逾二百宗相關案件。政府兩年前已建議立法規管電動可移動工具,但至今仍未提交修例建議。
民建聯新界北議員劉國勳說:「經常左穿右插,甚至有撞到人的情況出現。有些速度達(時速)50公里那麼快,其實對行人也有一定危險。希望可盡快立法,例如只容許得到政府認可、認證、貼上標籤的電動可移動工具,才可出售,登記後才可在港使用,規管速度、裝備及可使用的場地等。」
他又指出,電動可移動工具的電池暫未有一定標準,不當使用有機會起火、爆炸,提醒市民要小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