嶺大學生會幹事疑監守自盜挪用130萬元公款 部分用作個人投資及還卡數

發佈日期: 2025-06-05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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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拘捕嶺南大學四名學生,涉嫌挪用學生會130萬元公款,作私人用途,包括償還旅行的信用卡開支。

警方早前接報指,嶺大學生會財政帳目混亂,下午入嶺大校園搜查後,檢獲懷疑涉案支票的支票簿。初步調查發現,有兩名學生會前任幹事,涉嫌去年4月至今年4月期間,聯署簽發四張支票,總金額達130萬元。

其中一張40萬的支票,存入另一個學生組織,另外三張總值90萬的支票,存入了兩名聲稱現任學生會幹事的私人戶口,懷疑將公款用作私人用途。

新界北總區重案組第一隊總督察歐陽德表示:「包括第一,他們用資金償還他們信用卡數,而這些卡數牽涉個人出行、飲食、娛樂、機票、食宿等開支;第二,也用作償還他們個人的私人貸款;第三,用作注入自己以個人名義開設的投資戶口。」

警方星期三拘捕3男1女,涉嫌「盜竊」及「串謀盜竊罪」,並凍結疑犯的私人戶口。

歐陽德說:「四名被拘捕人士,他們罔顧誠信,利用自己職權中飽私囊,這種行為不僅違反了法律,也辜負了廣大學生對他們的信任。這宗案件我們也看到,大學學生會於財政管理方面較為粗疏,導致監守自盜的情況出現,理應加強監管,避免類似情況再出現。」

警方提醒,盜竊屬於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以監禁10年。

多間大學的學生會近年先後已經解散,或不獲校方承認。仍然運作的學生會,除了嶺大,還有科大及城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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