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何蓓茵指有機制監管公務員病假 若濫用或造假將嚴肅處理
發佈日期: 2025-05-28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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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在立法會回應議員質詢時表示,目前有機制監管公務員的病假,如果發現有員工懷疑濫用病假,部門主管有權要求員工到公立醫院或診所求診,以獲取病假紙。一旦發現濫用或造假,會嚴肅處理。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表示︰「部門管方一般需為連續放超過91天、非工傷病假的公務員,召開由三位醫生組成的醫事委員會,以獨立評估該員工的健康狀況。除非獲得醫事委員會批准,該員工放取病假,否則部門可以拒絕該員工的病假申請。公務員如果不獲批准放取病假,應該立即申請例假,以抵銷缺勤的時段,否則可被視為擅自缺勤。如果調查發現有濫用、造假,或其他違規情況,部門管方可以對此採取紀律行動。如果發現個案涉及刑事成分,部門管方亦會向相關執法部門舉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