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協及房署上年度查獲共42宗租戶擁內地物業 最嚴重涉瞞報持兩住宅
發佈日期: 2025-05-18 22:30
港澳



房屋署及房協上年度查獲共42宗租戶擁有內地物業的個案。
政府加強打擊濫用公屋,對象包括隱瞞有內地物業的租戶。根據富戶政策,如租戶在香港擁有物業,須遷出公屋單位,如在香港以外擁有物業等資產,就須作出申報。
房委會指2024/25年度,曾因接獲舉報或抽查,而去信內地不同省市及澳門查詢,確認有26個租戶,在申請公屋時瞞報在內地擁有住宅或非住宅物業,由於家庭資產淨值超過當時的公屋申請限額,已收回有關單位。最嚴重的個案,涉及隱瞞在內地擁有兩個住宅物業,亦有人是隱瞞擁有商舖。
房委會表示,採取風險為本的策略及措施,每年會深入調查不少於一萬戶的入息及資產申報等情況,會嚴正處理每宗濫用公屋個案,而將濫用公屋刑事化的修例草案,預計下月在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
至於房協轄下出租單位,上年度則有9宗租戶主動申報,另外有7宗是經舉報或經調查發現,擁有內地物業的個案。
這16宗個案中,有1宗的戶主在調查期間,已主動交回單位,5宗仍在調查,而10宗證實符合資產要求。房協指會繼續與其他內地城市建立溝通渠道,以便進行租戶的資產查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