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玉菡:不擔心取消強積金對沖掀裁員潮 不為預留資助金額封頂
發佈日期: 2025-05-01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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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指,不擔心取消強積金「對沖」會引發裁員潮。
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即日起生效,僱主不可以再以強積金強制性供款,抵銷僱員五月一日之後的長服金和遣散費。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不擔心新制下令僱主解僱員工,以節省長服金及遣散費。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說:「其實現時勞動市場很緊張,一名舊員工幫到你忙,又熟悉業務,你不要他,你請一個新的員工,是否真的便宜了?我不敢說,但你要考慮,你要重新培訓他,他又要重新了解你公司的運作,可能對僱主來說得不償失。」
政府已經預留了330億元資助僱主,在未來25年,用作支付部分遣散費及長服金,孫玉菡指不會為預留的金額封頂。
孫玉菡指出:「這330億是一個精算數字,到最終究竟要多少,要25年後才知。但假設真的不止330億元,政府是會追加撥款。我們都認為通過精算師的計算,應該在這25年內,330億元應該是足夠,但有時候可能你不知道,期間會發生超乎你想像的變化。」
另外,最低工資亦由五月一日起,由40元上調至42.1元,並實施一年一檢,孫玉菡預料約5至10年內,再檢視是否有優化空間。
【延伸閱讀:強積金取消「對沖」】
2025年5月1日為「轉制日」,即取消「對沖」生效日。取消「對沖」生效後,僱主強積金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不可「對沖」僱員「轉制日」起服務年資的遣散費 / 長期服務金,但可繼續「對沖」僱員「轉制日」前服務年資的遣散費 / 長期服務金。
僱主強積金自願性供款累算權益,及按僱員服務年資支付的酬金,可繼續「對沖」僱員的遣散費 / 長期服務金 (不論「轉制日」前或後的服務年資)。
安排並不適用於不受強積金制度,或其他法定退休計劃涵蓋的僱員 (例如家庭傭工,以及離職時不足18歲,或入職時年滿65歲或以上的僱員)。由於僱主毋須替這些僱員作出強積金強制性供款,這些僱員因此並不受取消「對沖」安排影響。他們的遣散費 / 長期服務金會繼續以終止僱傭關係前最後一個月工資,或12個月平均工資計算。
資料來源:勞工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