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質疑車位不足下向商業車司機加罰款不公平 警方:已酌情處理
發佈日期: 2025-04-25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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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計劃調高多項交通違例罰款,包括違例泊車。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上,有議員質疑車位不足下加罰款,對商業車司機不公平。
多項交通違例罰款逾三十年無加,政府計劃調整,俗稱「牛肉乾」的違例泊車定額罰款由320元,加至400元。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上,多名議員質疑車位不足,對商用車司機不公平。
自由黨航運交通界議員易志明說:「他們(業界)認為會增加司機壓力,令到司機流失,尤其是司機人有三急,去一去洗手間出來就抄牌。」
經民聯工程界議員盧偉國指出:「三輛商業車、僅有兩個車位。晚上下班後,有三分一商業車在違例泊車,讓你抄。」
運輸及物流局副局長廖振新稱:「尤其是商用泊車位,其實我們近年已作出很大努力,尤其在市區方面,你說要找很多新的地方,做這些商用車泊車位,其實也有實際困難。」
警方代表就指,明白近年社會經濟活動下滑,已酌情處理違例泊車,去年發出254萬張定額罰款通知書,按年減少一成六。
另外,電動私家車牌費亦要加,改為按「額定功率」,分五級計算,三年後加到汽油車七成水平。
實政圓桌新界西北議員田北辰表示:「第五級更厲害,現時1,100元加至11,000元,十倍、非常離譜。政府要推動電動車普及化,現在又打自己一巴掌。」
民建聯香港島西議員陳學鋒稱:「你剛才說,加了電動車牌費後仍有競爭力,我想跟你說不是,因為現時電動車的保費是相當貴。你以為電動車充電便宜,不好意思,是要入停車場充電,停車場要付停車費的。」
廖振新回應:「以我們的估計,就算整體來看,電動車仍有吸引力。」
政府之前強調,有關改動在國際間亦有類似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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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稱「牛肉乾」的違例泊車定額罰款通知書,目前罰款金額是320元。罰款須在定額罰款通知書發出日期起計21天內,按照通知書背頁所載的繳款辦法繳交,以便解除對有關違例事項的法律責任。
根據《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條例》(第237章) 第23條,任何人如在法庭命令的日期起計1個月內,沒有繳付有關款項,律政司司長會在該人缺席的情況下,向裁判官申請頒發一項命令,指示以扣押該人的任何財物及實產,以及出售該等財物及實產的方式,徵取有關條例所訂明的所有訟費。
定額罰款的繳付方式:
(a) 以郵遞方式,寄交庫務署;
(b) 親自或透過其代理人,在任何郵政局 (流動郵政局除外) 的櫃位繳付;
(c) 透過任何銀行自動櫃員機繳付;
(d) 透過電話使用一般稱為「繳費靈」的服務繳付;
(e) 透過互聯網繳付;或
(f) 透過銀行提供的電話理財服務繳付。
資料來源:警務處、律政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