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时任见习督察因非礼女警判囚十周 申请保释等候上诉获批
發佈日期: 2025-04-23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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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时任见习督察因非礼女警,判入狱十周。
案件在粉岭裁判法院判刑,38岁被告杨孟羲报称任职公务员,他被控前年至去年,在黄竹坑警察学院及元朗警署内,分别非礼及袭击三名女警,被裁定两项非礼罪成,余下一项普通袭击控罪就不成立。
裁判官斥责被告,在工作地点或受训期间犯案,向同僚及学员下手,对女性极不尊重,判处他入狱十周。
被告申请保释等候上诉获批,须交出旅游证件。警方指被告已经离职,不再是警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