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僱主不清楚強積金取消對沖後計法 冀當局多宣傳解說

發佈日期: 2025-04-21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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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積金(MPF)下周四起實施取消對沖安排。有僱主及僱員代表也指,不少人仍不清楚計法,希望當局多宣傳解說。

打工仔做同一間公司,做夠兩年、一旦遭解僱時,可獲按年資遞增的遣散費,夠五年就可同取長期服務金,最多共39萬元。

僱主目前可用供了的強積金來支付。下月起強積金取消對沖,日後如何計算?

楊先生說:「那不是很清楚。」

戴先生指:「可以用這個(強積金),對沖僱主的遣散費,現時(實施後)就不可以?」

新安排下,以5月1日轉制日「劃線」。「劃線」前,以當時年資、薪金計算,可獲的遣散費或長服金,日後繼續可用僱主強積金供款來對沖。「劃線」後繼續打同一份工,之後年資的遣散費或長服金,就要僱主另外支付。

當局指這個安排下,解僱後再聘請省不到錢。因同一名員工,過去聘用期衍生的遣散費、長服金,已經「鎖定」不變,就算以往強積金供款不夠對沖,亦可用轉制後的供款。但如重新聘請,日後全數遣散費、長服金,就由僱主在強積金供款以外,額外承擔。

有工會就指不少僱主仍有誤會。

工聯會九龍東議員鄧家彪說:「你說僱主提早解僱沒有好處,但他們很多時反映,僱主都不是這樣看的,經常以為由頭計過數更好,所以令到僱員心裡面都有一些壓力。」

政府預留了335億元,資助僱主25年。首三年同一年度內,遣散費、長服金開支不多於50萬元,僱主最多付3,000元,餘額由政府包底。超過50萬元,僱主負擔五成。由第四年開始,僱主承擔額逐年遞增。

中小型企業聯合會訪問過逾千僱主,九成二表示不清晰了解安排。

中小型企業聯合會會長郭志華指出:「我想現在去了解和適應未是太遲,因為政府有三年,他有封頂位,基本上支出不是太多,我相信壓力一定有,但是相比於我要重新適應一個員工,重新和一個拍檔合作過,對我們來說,我們會願意付出的。」

他預計每年為每名僱員儲多萬多元,相等於薪金百分之2至4,就能應付。


【延伸閱讀:強積金「全自由行」方案】

積金局3月28日展開為期一個月的公眾諮詢,以了解公眾對實施強積金「全自由行」具體方案的意見。

積金局就落實「全自由行」提出以下建議方案,並邀請公眾提出意見:

在2025年5月1日或之後入職的「新聘僱員」,可以選擇每年一次將現職的僱主強制性供款強積金權益,從僱主參與的強積金計劃下的供款帳戶,全數轉移至僱員自選的強積金計劃下的個人帳戶,方案與現時僱員自選安排(俗稱強積金「半自由行」)的設計相同;

至於2025年5月1日前入職的「現有僱員」,考慮到他們的僱主強制性供款強積金權益仍有機會根據僱傭條例用作「對沖」2025年5月1日前服務年資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我們建議在強積金計劃下新設「僱主強制性供款專項帳戶」(專項帳戶),讓「現有僱員」可以選擇每年一次將其現職的僱主強制性供款強積金權益,從僱主參與的強積金計劃下的供款帳戶,全數轉移至僱員自選的強積金計劃下的專項帳戶。此方案為現有僱員提供合適的「全自由行」轉移選擇的同時,亦能夠符合僱主強制性供款強積金權益仍可根據僱傭條例用作「對沖」2025年5月1日前服務年資的遣散費/長服金的運作需要。
 
由於「現有僱員」和「新聘僱員」兩個方案分別涉及不同程度的法例修訂和系統配套工作,當中適用於「現有僱員」的方案可能需要較長的籌備時間。為了讓計劃成員能盡快受惠於「全自由行」,分階段實施「全自由行」方案亦可作考慮。

資料來源:積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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