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公屋|料明年三月落實刑事化 何永賢稱會平衡法理人情
發佈日期: 2025-04-17 18:46
港澳



政府打擊濫用公屋,預計明年三月落實將濫用公屋刑事化。
按現行《房屋條例》,房委會若發現有租戶或其家庭成員,嚴重濫用公屋,最多只可以終止租約。政府提出修例,將濫用公屋刑事化,提高阻嚇力,並賦權房委會核查可疑人士身份,預計明年3月底實施。
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討論有關修訂,有議員希望釐清執法指引。
民建聯香港島西議員陳學鋒說:「公屋住的都是基層居民,有些小手作甚至小生意在家做,很擔心會跌落範圍中,其實都不是作奸犯科,只是生活需要,在這方面署方局方有沒有清晰指引?」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回應:「我們這次刑事化是針對嚴重濫用公屋,嚴重界定有兩個主要情況,第一本身不在這裡住,然後用公屋單位牟利,這個很清晰;第二個情況是雖然他在此居住,但他將部分地方、房間,租給人住。」
自由黨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李鎮強問:「會否有上訴機制,中央有委員會有數據,統一在哪條線劃出來是做這件事,否則變成各處屋邨各處例?你會否在科技上,例如人臉識別、管理員識別,這次住戶是李鎮強,為何有個叫ABC君進來了?」
何永賢表示:「我們蒐證途徑很多,我們平衡了法理人情,也就每個個案蒐證,我們上訴委員會小心討論是否成立。」
何永賢在會上又提到,自2022年7月至今年2月底,已收回8,000個被濫用或違約的公屋單位,相當於一條大型屋邨,強調修例旨在向公眾傳遞,絕不容忍濫用的訊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