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721暴动案|白衣人王志荣重审罪成囚七年 法官指被告袭击市民罪责严重

發佈日期: 2025-04-08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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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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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元朗721案,原审脱罪的白衣人王志荣,重审后裁定暴动及蓄意伤人罪成,判囚七年。

案件在区域法院审理,现年60岁的被告王志荣,原审时暴动及蓄意伤人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上诉后发还重审。法官叶佐文上星期裁定,王志荣暴动及蓄意伤人两项罪名成立。

控罪指,王志荣于2019年7月21日,在元朗西铁站参与暴动及伤人。法官叶佐文判刑时,引述辩方求情指,王志荣曾「郁几下手」,但非积极参与者。法官指,王志荣是白衣人其中一员,无差别挑衅、威胁和袭击市民,一举一动均相互连系,罪责非常严重。

原审时其他被告认罪后,以7年监禁为量刑起点,认为王志荣角色不遑多让,同样以7年监禁为量刑起点,没有任何减刑因素,判监7年。

元朗721事件,至今有超过10名白衣人,分别判囚3年半至7年,非白衣人就有8人,判监2年多至3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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