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艙行李架起火|專家提醒充電器勿放行李架及接駁任何器材

發佈日期: 2025-03-21 18:47
港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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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航空杭州回港客機,懷疑流動充電器起火,有專家認為可能充電器本身損壞,航空公司規定,充電器不能寄艙,專家提醒不要放上行李架,亦不要接駁任何器材。

港航杭州回港客機,途中懷疑流動充電器在行李架起火,要緊急轉飛福州。港航安排另一班機前往福州,接載受影響乘客,凌晨才返抵本港,有乘客指事發時情況混亂。

港航乘客黃先生表示:「突然有乘客發現,前面機艙行李櫃突然爆出火,接著機艙內開始大家有叫聲,開始驚慌,但滅火筒在機尾,因為有批乘客在中間堵著,所以他們(機組人員)要一段時間,才拿到滅火筒噴向火源,但都只有兩個很小的迷你滅火筒,噴兩下就用完,所以乘客就開始找水。」

有工程師估計,涉事的充電器可能本身有損壞。

資深電機及屋宇裝備工程師何永業認為:「有時不小心從高處跌在地上,撞擊有機會令線路受損,在飛機內可能經過擺放物品,你推我移時,會否令受損的充電器在某刻有短路,造成高溫。」

今年初南韓釜山航空一班客機,亦懷疑流動充電器起火,之後多間航空公司,都禁止機上使用備用鋰電池。專家解釋,是要避免使用時短路。

何永業說:「在這個位置封好它,基本上沒有其他外物,即導電體會觸碰到,所有電池亦不應放在行李架,在乘客的控制範圍,就算一聞到燶味、有火發生,也可容易快採取行動。」

現時本地航空公司中,只有大灣區航空要求要封好電池外部接觸端口,或單獨放置在保護袋中。


【延伸閱讀:航空公司鋰電池規定】

釜山航空一架由從釜山飛往香港的航班,今年1月28日,懷疑因行動電源(俗稱「尿袋」)起火,引致機艙嚴重燒毀,事件引發關注。目前多間航空公司對乘客攜帶備用電池,均有明確規定。

國泰航空
.寄艙行李:嚴禁攜帶任何類型的備用電池、包括但不限於鋰電池、鹼性電池及乾電池。
.手提行李:每位旅客另可攜帶20件備用電池; 必須正確擺放。(不論是以原裝零售包裝包裹,還是以膠帶包上電極,抑或存放於獨立膠袋內)

香港快運
.寄艙行李:禁止攜帶,包括任何類型的備用電池 ,包括金屬鋰電池、鋰離子電池或鋰電池。(如:充電器)
.手提行李:可以攜帶,每名旅客只可攜帶最多 20件備用電池,備用電池必需獨立包裹以防止短路;及備用金屬鋰電池不可超過 2 克;或備用鋰離子電池不可超過100瓦時。

中國東方航空
.寄艙行李:嚴禁將備用鋰電池放入託運行李內托運。充電寶(行動電源)應視為備用鋰電池,嚴禁放入託運行李內托運。
.手提行李:備用鋰電池必須單個做好保護以防短路(放入原零售包裝或以其他方式將電極絕緣,如在暴露的電極上貼膠帶,或將每個電池放入單獨的塑膠袋或保護盒中)

日本航空(JAL)
.鋰電池、鋰離子電池單體(備用電池、自電子器材取下或行動電源器材)無法受理託運,並且需符合一定條件才可攜帶進入機艙。此外內含鋰電池、鋰離子電池的電子器材需符合一定條件才可受理託運(寄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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