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就2019年参与暴动罪成提刑期上诉 1人获减刑3个月
發佈日期: 2025-03-10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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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名被裁定2019年参与暴动罪成,判囚四年至五年三个月不等的男子就刑期上诉,其中一人获减刑。 获减刑的是邱伟涛,原审法官郑纪航一律以监禁五年四个月,为五名罪成被告的量刑起点。 基于邱伟涛求情称,曾被追捕警察用警棍猛烈打头及身体导致受伤,被原审法官质疑诿过于人,诬蔑警方滥用武力,所以就算最早表明认罪,亦被认为是「悔意极为不足」,将其百分之25的认罪折扣,减至百分之20.3,较同案被告低,最终判囚四年三个月。 上诉庭认为原审法官做法有错,应一律减刑百分之25,判邱伟涛上诉得直,减刑三个月,改判四年监禁,其余被告的上诉则驳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