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首次引用民航法起诉滑翔伞教练 被告认罪判200小时社会服务令
發佈日期: 2025-02-17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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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首次引用民航法,起诉一名滑翔伞教练,被告判200小时社会服务令。 49岁男被告袁伟杰是前警员,在社交平台介绍自己可带人飞行。被告前年10月在马鞍山昂平,带同一名女子进行双人滑翔伞飞行,起飞后数秒,滑翔伞右侧安全带松脱,两人坠落斜坡。 女事主右脚踝粉碎性骨折送院,先后接受4次手术,右脚踝活动能力严重受损。被告早前已承认一项「疏忽导致或允许航空器危害他人安全罪」,是首宗以《民航法》起诉的案件。 庭上披露的资料指,女事主透过社交平台「小红书」联络被告,表示有兴趣学习滑翔伞,被告称不收学费,但要向他购买设备。被告自称是「美国三角翼及滑翔伞协会」注册教练,但意外后事主发现被告已被停牌。 被告承认案情,亦曾向女事主称,玩滑翔伞时没甚么要准备,没有说明紧急情况下应变措施,也没有检查装置,当时更穿拖鞋飞行。 辩方早前求情称,被告因本案失去警队工作,正面对事主提出的民事诉讼,他因疏忽犯案,已汲取教训。 暂委法官祁士伟判刑时指,虽然没有案例可循,但认为可参考危险驾驶罪。考虑到事主的伤势,及被告疏忽程度皆属「中等」,可判处监禁一年,考虑被告及时认罪,重犯机会低,决定判处200小时社会服务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