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获高院批准成立公司管理龚如心遗产 监管华懋集团商业运作
發佈日期: 2025-01-06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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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获高院批准成立「龚如心慈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遗产,并监管华懋集团商业运作。 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2007年病逝,遗嘱指示将830亿元遗产成立慈善基金,作社会公益。法庭批准律政司提交的遗产管理计划,委任「龚如心慈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遗产受托人,主要职责包括监管华懋集团商业运作、审批集团财政预算等,并筹办「中国版诺贝尔奖」。 律政司委任立法会前主席范徐丽泰、金管局前总裁任志刚,及工程师郑恩基,监督管理公司运作。律政司相信能实践龚如心遗愿,令国家、香港社会各界受益。 龚如心2002年立下的遗嘱,2011年获确认为最终遗嘱。原本管理遗产的「华懋慈善基金」认为是受益人,可全权拥有遗产。律政司其后入禀法院,要求厘清「慈善基金」角色。终审法院2015年裁定「慈善基金」是遗产受托人,而不是唯一受益人。 龚如心遗嘱原本希望联合国秘书长及国务院总理委任为遗产监管人员,但法庭指香港对他们无司法权,不恰当亦不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