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委任慈善管理公司为龚如心遗产受托人 由范徐丽泰等三人监督运作
發佈日期: 2025-01-06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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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病逝的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遗嘱称将近830亿元遗产成立慈善基金。法庭批准律政司提交的遗产管理计划。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委任「龚如心慈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遗产受托人。律政司委任立法会前主席范徐丽泰、金管局前总裁任志刚,及工程师郑恩基,监督管理公司运作。 管理公司主要职责包括监管华懋集团商业运作、审批集团财政预算等,并筹办中国的类似诺贝尔奖奖金和基金。 龚如心2002年立下的遗嘱,2011年获确认为最终遗嘱。律政司其后入禀法院,要求厘清慈善基金角色。华懋一方认为基金是受益人,可全权拥有遗产。终审法院2015年裁定基金是遗产受托人,而不是唯一受益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