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修订《建筑物条例》增加刑罚 僭建最高罚款增四倍至200万元

發佈日期: 2024-12-13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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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提出修订《建筑物条例》,增加僭建及不遵从强制验窗、验楼令等刑罚,并降低僭建的检控门槛,业主等不能以不知情作为辩解,将谘询公众两个月。

去年有豪宅被揭发大规模严重僭建,外界关注现行法例欠阻吓性,政府表明会修例,加强规管。针对这类严重僭建,当局建议不遵办清拆令的罚则,由现时最高判罚20万元、监禁一年,增至30万元及判囚两年,再次定罪罚款就倍增至60万元。

对于搭建僭建物,业主等不能再以不知是僭建,作为辩解。当局只要有合理怀疑,跟业主等有关就可检控,最高罚款亦增四倍至200万元,监禁维持两年。但非常严重的僭建,会请法庭考虑物业应课差饷租值等再量刑。

至于以往不少业主辩称,买入物业时僭建物已存在,当局就设新罪行,指明在修例后若干指明时间后,相关物业仍有严重僭建物,该业主都属犯法。若循简易程序定罪,最高判罚30万元及监禁两年。若按公诉程序,罚款逾现行的100万元,协助该项买卖的律师或地产代理,若是知情,罪责相同。

若干指明时间,即时多久?发展局发言人称要谘询公众。

不过考虑资源问题,一些小型僭建,包括指定尺寸晾衣架、冷气机支架、檐篷等,由注册人士检查一次后亦可保留,有三年宽限期,之后违者先有一万元定额罚款,再不理最高罚40万元及监禁一年。

至于新界村屋僭建问题,当局将重启申报计划,会沿用旧有安排,即僭建物要在2011年6月底前搭建,并定期检查。

对于去年曾经有一段时间,接连有旧楼混凝土剥落,有人受伤,当局认为原因之一是不遵办强制验楼或验窗通知,当局建议,新增不遵办强制验楼通知,可被定额罚款6,000元。强制验窗的定额罚款则增至3,000元。如不遵办通知而导致伤亡或财物损毁,最高罚款30万元及监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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