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元朗721事件 庚家豪、陈永曦等另外6名被告同被裁定暴动罪成

發佈日期: 2024-12-12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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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3更新]
2019年元朗721事件,庚家豪、陈永曦等另外6名被告,同被裁定暴动罪成。

[早前报道]
2019年元朗721事件,前立法会议员林卓廷等七人,被控暴动案,林卓廷裁定罪名成立。

邝浩林、叶鑫升等六名被告,下午到区域法院应讯。至于首被告林卓廷,因为民主派串谋颠覆国家政权案,罪成正在服刑,由囚车押送至法院。

七人被控于2019年7月21日,在港铁元朗站,与其他身份不详人士参与暴动。控方早前指控各人蓄意留在现场,时任立法会议员的林卓廷到元朗并非履行公职,而是滥用职权开直播「刷流量」。辩方则指,是为了作纪录,保护自己及他人。

区域法院法官陈广池裁决时指,集结可先由合法变为非法,再变成暴动。单纯身处现场不构成犯法,但通过言语等鼓励就会犯法,不需大量行动。

又指三人或以上作出订明行为,而使人受到伤害已构成暴动。如有夥同效应,一名被告的行为已构成集体行为。

首被告林卓廷作为时任立法会议员及区议员,事前亦曾到示威现场协调,但其政治立场及角色广为人知,是否做到缓和角色值得商榷,法官认为在721当日,是以相反方向行事。

法官又称,林卓廷在社交平台帖文,没有叫人不要去元朗,反而贴文有磁力效应,引人入元朗,他在现场叫「大家唔好退」,是调解还是拨火,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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