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报告】合规劏房改名为「简朴房」 经营者需向政府申请认证
發佈日期: 2024-10-16 17:00
港澳


《施政报告》一如预期,交代立法规管「劏房」的细节,合规「劏房」定义包括,面积不可少于8平方米,要有窗及独立厕所,会设改动的宽限期。 特首李家超在《施政报告》,将合规劏房改名为「简朴房」,条件包括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亦即约86平方尺,必须有窗及独立厕所。消息指,厕所外要有额外洗手盆,确保住户不需要在厕所处理食物。而为了符合防火及通风要求,窗不可面向天井,整间「简朴房」楼底亦有高度要求。 「简朴房」需由专业人士确认,并向政府申请认证。消息指,业主需自费找人认证,估计现时有约三成劏房不符合要求。至于天台屋、工厦劏房由于属违法,政府会严厉打击。 政府立法后会设宽限期,让不合规劏房改建,日后若营运不合规劏房,业主需负刑责,租户就不用。 政府消息指,登记连宽限期约三、四年,估计有约四成劏房户不符申请公屋资格,未来或成立社工队,协助他们在区内找「简朴房」。 行政长官李家超称:「现时有约11万户人住分间单位,显示分间单位有实际需要。由于原有单位分间后,出租租金总收入,比整个无分间单位出租高出很多。业主有很大经济诱因经营这项租赁,适当规管会让出租简朴房,符合标准下满足市场需求。不合标住宅楼宇分间单位数目,会逐步减少、直至清零。」 有关注组织欢迎做法,但认为要做好安置。 社区组织协会干事吕绮珊表示:「一班‘棺材房’街坊很开心,因终于等到,前线接触最担心是安置问题,有两类型住户。第一是长者他们的年纪很大,他们住在原有区很多年,若安置方案太远,支援必须做得好些。或要预留些简约公屋单位、保留过渡性房屋单位,做安置才可启动取缔劏房行动。」 消息指,解决劏房问题工作组12月将谘询公众两个月,目标明年完成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