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乐居虐儿案】12名被告罪成10人判囚6至64个月 法官:行为可耻
發佈日期: 2024-10-07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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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儿童会童乐居虐儿案,最后一批12名被告虐儿罪成,其中10人判囚6至64个月。法官指各被告明知故犯、行为可耻。 12名被告到区域法院应讯,她们涉嫌2021年在保护儿童会童乐居任职时,多次虐待幼童,涉及逾140项虐儿罪。 首被告46岁赵咏茜,涉及49条控罪,包括来回拉扯、拍打幼童,又打他们的脸、头,并用鞋掷他们等。辩方求情时指,被告拥有廿多年幼儿工作经验,指人手不足,童乐居的「扭曲文化」影响了她,事后亦患抑郁症。区域法院法官王诗丽判刑时指,被告拍打幼童后发笑,行为邪恶横蛮、心肠歹毒、令人发指,判监64个月。 23岁的卓凯欣被控21项控罪,她求情时指,一毕业就在童乐居工作,见到「前辈」工作有样学样。法官指她全无同理心,更喂幼童食树叶,判囚34个月。 涉及19项控罪的庄嘉宜,法官批评她施袭手势纯熟,形容令人不寒而栗,判囚38个月。 另一被告李晓仪,涉嫌用手指弹幼童眼睛,更将幼童拉成「一字马」,行为暴戾,判囚34个月。另有六名被告分别判囚6个月至36个月不等。 至于梁善仪及陈信兴,因有悔意及没出手施袭,判服180小时社会服务令。 法官王诗丽指各被告求情时,指是仿效资深员工的行为,但她不接纳作为减刑理由,反指与其仿效不如以身作则,合众人之力推倒歪风。 又指这些幼童因父母无力照顾而暂托在童乐居,他们不懂投诉、只能哑忍。各被告明知故犯、行为可耻,部分人袖手旁观,行为麻木不仁。 事发在2021年,保护儿童会童乐居被揭发有近40名儿童遭虐打,警方先后拘捕及起诉34名职员,除了两人罪名不成立,其余大部分均被判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