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颠覆国家政权案】林景楠称曾为控方作供冀减刑 法官指证供作用不大
發佈日期: 2024-09-03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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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民主派串谋颠覆国家政权案,全部45名罪成被告已完成求情,法庭择日判刑。 最后一批求情的被告,是新界东选区初选两名参选人林景楠及吕智恒。林景楠一方指,林景楠曾为控方作供,希望获减刑五成及考虑社会服务令;指他无参与组织、无协调会议、无联署《墨落无悔》声明,是非常迟才加入串谋,并指证其他同案串谋者,应属「其他参与者」。 国安法指定法官李运腾质疑,林景楠的口供主要谈及自身,未有指控其他串谋者。 林景楠一方就指,证供交代了区诺轩和赵家贤负责初选,亦曾经供出沈旭晖,但李运腾指,沈旭晖非「35+」计划一部分,无关本案,甚至未带来任何拘捕行动,案例要带来实际协助,才能额外减刑。 李运腾和另一位指定法官陈庆伟,都认为要求减刑五成实在很多。第三位指定法官陈仲衡认为,应直接考虑刑期。陈庆伟更指出,辩方要求过分轻判是帮倒忙,拒绝考虑社会服务令的要求。 另一被告吕智恒一方指,最大求情因素是他尽早认罪,早于前年六月就正式认罪;又指他在案中扮演支援角色,虽曾批评制度和参与初选,但实属选举必然,应属「其他参与者」,即使是属「积极参与者」,也应只属低端,吕智恒从无企图推翻政权,只是企图阻挠议会。 吕智恒的求情信中指,因为本案定罪,令他失去注册社工资格,如今感到后悔。 本案共47人被控、45人罪成,已全部完成求情,法庭择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