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会将「空置单位翻新津贴」扩至所有公屋单位 金额划一租金三个月

發佈日期: 2024-08-27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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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会将资助新租户装修的「空置单位翻新津贴」,扩大适用范围至所有公屋单位,但不再按楼龄递增津贴,划一为租金三个月。

截至去年底,房屋署有约4,000个公屋空置单位。署方出租前会先翻新单位,平均需时44日,但亦有百分之一单位要逾100日。

房署在1998年推出「空置单位翻新津贴」,楼龄21年以下的公屋,若租户自行负责髹漆及小型修葺工程,如维修厨房、浴室、露台门等,可按楼龄领取,相等于三至五个月租金的津贴,楼龄越高、津贴越多。租户在领取津贴一年内,要承担小型工程的维修责任。

但房委会指不少租户反映自行负责小型工程的维修,有一定难度,最终也由房屋署「包底」。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通过修订,申领津贴的租户,日后只需髹漆,不用再负责维修厨房、浴室等。

亦放宽适用范围至所有公屋,意味即使四、五十年楼龄的公屋,都可以申请,但金额就划一为三个月租金,即楼龄高的租户变相少了钱。

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委员柯创盛表示:「今次房署同事做好固定装置,只是做髹漆,对租户而言更便捷。今次安排不是着重金额上,更长远楼龄如何令准租户住得更安全、更舒适,让他有好的环境搬入公屋,这是大于金额的安排。」

公屋联会主席文裕明认为:「老实说自己聘请装修公司,速度会较好,质量亦合心水,居民可自行选择。楼龄旧、‘甩漏’情况也多,最担心是墙壁渗水、墙灰剥落情况,21年以上的楼也容许选择(自行翻新),我宁愿交予房署同事做会较好。」

房委会指修订计划会在今年第四季实施,柯创盛预期届时每年可为房屋署节省约2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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