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就业津贴试行计划接受登记最高可获两万元 有议员指能吸引中高龄人士就业
發佈日期: 2024-07-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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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处推出津贴,鼓励40岁或以上人士投入劳动市场。每人最多可获20,000元,即日起接受登记。
去年《施政报告》宣布推行为期三年的「再就业津贴试行计划」,目的是释放社会潜在劳动力。
任何40岁或以上本港居民,若已连续三个月或以上没从事任何获酬工作,均可参加。他们先要在指定网站登记,或透过受政府委聘的服务机构协助登记。找到工后,要向这些服务机构申报。完成指定的工作年期后,要再申报才可获津贴。
连续全职工作六个月可获10,000元津贴,连续12个月全职工作则可再获发10,000元。完成兼职工作的可获发半额津贴。即是参加者在计划期间,最多可获两万元津贴。
有立法会议员认为,计划能吸引到中高龄人士就业。
劳联选举委员会界别议员林振升说:「可能从事较前线服务行业,那些一般工资不会太高,可能1.5万、1.6万元。变了若有两万元,做满一年,好像多了双粮般,我觉得有一定吸引力。宣传时要与其他计划一起做,譬如劳福局早前有‘在校课后托管(服务)计划’,可以让子女去托管,可能他们真的考虑出来工作。」
他亦建议当局可向参与了雇员再培训与就业挂勾课程的学员推广。
另外,聘请再就业计划参加者的雇主可同时参加「中高龄就业计划」,获发在职培训津贴。
为鼓励雇主聘请计划参加者,劳工处会延长合资格雇主在计划下可获在职培训津贴的期限,增至6至12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