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颠覆政权案】法官批余慧明求情信属政治言论 称看不到任何悔意
發佈日期: 2024-07-11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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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颠覆国家政权案,第四批被告继续求情。其中余慧明代表律师在庭上读出她自行撰写的求情信,遭法官截停,批评是政治言论。
参与衞生服务界民主派初选的余慧明,由律师代表在庭上读出亲笔求情信。提到2019年「反修例」,过百万市民和平上街,但声音不受理,引发庞大街头示威。翌年政府没及时行动,制止新冠病毒在社区爆发,所以希望参选立法会,加强话语权、打破困局,但被指控为颠覆国家政权,在其他民主国度闻所未闻。
她指直到今日仍然认为透过立法会投票表决,改变建制秩序全无过错,辩方读到「或许我唯一过错,在于我太爱香港」。指定法官陈庆伟阻止辩方继续读,指内容不是求情,而是政治言论,亦看不到任何悔意。
辩方解释内容为余慧明还柙时的想法,她参与政治经验有限,对定罪存在真诚疑问,法官陈庆伟就称「咁就唔好求情」。
辩方又指,余慧明无参与协调会议、选举论坛,亦无证据显示与组织者有任何讨论,完全独自行事,希望反映民意而非颠覆政权,认为她属于最低级的其他参与者,最多以次级「积极参与者」作量刑。
另外,岑子杰求情引述同案区诺轩的求情信中,提及岑子杰参与九龙西协调会议时,反对无差别否决预算案,发言起了关键作用,阻止成为该区共识。而在2019年举行大量示威活动前,他均先向警方申请不反对通知书,显示他一直守法,主张非暴力,与警方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