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敦道三级火】华丰大厦业主立案法团认违反消防安全条例 罚款3万
發佈日期: 2024-06-21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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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敦道华丰大厦四月发生三级火,造成5死40伤。大厦业主立案法团承认违反消防安全条例,罚款3万元。 大厦业主立案法团在大火后,被票控违反五项消防条例,包括没有保持消防装置性能良好,以及没有为消防装置每12个月检查一次。法团代表今日在观塘裁判法院承认控罪。 控方透露,华丰大厦上一次消防年检有效期到去年9月。辩方求情时指,法团忘记年检是因忙于处理大厦维修投标事宜,并非刻意不做,希望法庭因应法团尽早认罪,予以轻判。 裁判官指,认罪是最大的求情理由,判处每张传票罚款六千元,合共罚三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