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岁男子使用他人资料取消器官捐赠登记 判即时入狱4个月
發佈日期: 2024-05-24 18:14
港澳
粵
已複製連結
一名男子使用他人资料,登入器官捐赠登记系统取消登记,判监四个月。
48岁被告报称设计师,被控去年5月无合法辩解而摧毁或损坏属于衞生署财产。经审讯后,裁定两项刑事损毁罪成。辩方求情时指,被告因好奇测试而犯案,无意针对政府。
东区法院裁判官崔美霞判刑时指,被告使用他人资料登入,及损坏中央器官捐赠登记名册系统,严重损害公众利益,不相信被告出于好奇犯案,认为没有减刑因素,判处被告即时入狱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