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署研十字路口容许行人打斜过马路 关注组织倡先改善红绿灯等设计
發佈日期: 2024-01-05 22:17
港澳


运输署研究在十字路口,容许行人对角打斜过马路。有关注组织认为,多个十字路口都适合推行,但要先改善红绿灯等设计。 当十字路口,四边也是「绿公仔」,经常都有行人打斜、对角地走,但原来现行法例规定,灯位过路处两旁15米内,都不可以横过马路,打斜过十字路口变相是违法。 运输署指,审视了行人过路需要,决定在尖沙咀加拿分道、加连威老道交界,以及沙田沙角街、逸泰街这个十字路口,试行让行人打斜过马路,认为这两个路口车流、人流及所需灯号设备等,都适合做测试。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说:「我们都要小心考虑,无疑中间十字路口都是要停顿,车辆要停止行驶,对车辆流量都有一定影响。」 将军澳宝邑路、唐俊街这个路口就没份测试。如果过这段道路不打斜走,要「L」型地过,需约一分钟十秒。 何同学称:「直接行过去、直接穿过去会比较快些,应该要包将军澳,会方便些。」 谢女士说:「这样或者会快一点,但我又不觉得会快很多。都好,方便赶时间的人。」 有关注组织认为,要扩展这个做法,先要提升道路设计。 道路研究社社长邱益彰表示:「因为无论你‘L’字过马路,或打斜过马路,绿灯的时间也不足够。我觉得今次是很好的时机,再看设计手册,有何值得改善。」 他亦建议删减路中安全岛、扩阔十字路口旁的行人路,确保等过马路的行人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