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炳强称就23条立法参考内地及外国国安条例 或允延长扣留疑犯时限
發佈日期: 2023-11-08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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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目标明年底前完成《基本法》第23条立法。保安局局局邓炳强指,正参考内地和外国国安条例,不排除容许警方可扣留疑犯超过48小时,亦考虑限制涉案人士的活动范围等。 距离政府完成《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目标,还有一年多。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接受《星岛日报》专访,称2019年前无市民相信「周街掟汽油弹」,现时应清楚看到23条立法必要。 邓炳强提到英国的《国家安全法案》,警方有权力对被捕人士有较长扣留时间,亦可向涉案人施加条款,例如限制活动范围等。认为有一定参考价值,但强调需因应本地情况,未必「照抄」外国法律。 现时警方拘捕疑犯后,一般在48小时内就要落案控告,带到法院提堂。在检控程序开始后,可向法庭申请反对被告保释,收柙作进一步调查。如果不提出检控,48小时就要容许疑犯离开。根据英国的《国家安全法案》,执法机构若需更多时间调查,可要求检控官向法官申请手令。第一次可延长五日扣留期、第二次可拘留多七天。 新民党选举委员会界别议员黎栋国说∶「香港的法律要求,需获律政司司长书面同意才检控,需要搜集充分证据及需时将案件交给律政司考虑。英国现在的做法,他们觉得执法人员需长时间才决定是否进行检控,大家目标应该相同。」 曾任保安局局长的黎栋国称国安案件复杂,执法部门一般需更多时间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