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通识:下半旗的法规
發佈日期: 2023-11-03 18:25
港澳


特区政府日前按照中央人民政府通告,于政府总部、礼宾府、口岸管制站及机场下半旗,悼念已故国务院前总理李克强。 本港回归后的下半旗安排,是根据《国旗及国徽条例》的规定,回归后首次下半旗是1998年9月,悼念第四任国家主席杨尚昆。 内地于1990年6月制定《国旗法》,国家主席、人大委员长、国务院总理等领导人、对国家或世界和平等有贡献的人逝世、造成特大伤亡事件或严重自然灾害,须下半旗志哀。 《国旗法》连同《国徽法》,1997年7月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国性法律,本港亦通过制定《国旗及国徽条例》,以本地立法方式在本港实施。2020年4月初,国务院公布4月4日下半旗,悼念抗击新冠疫情期间牺牲的同胞。 内地《国旗法》同年作出修订,加入造成重大伤亡的公共衞生事件,亦可以下半旗的规定。本港《国旗及国徽条例》其后亦作出相应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