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公司及从业员周二起须持牌提供服务 监管局称助提升专业水平

發佈日期: 2023-07-31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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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业发牌制度三年过渡期完结。明日起,所有物管公司及从业员,须在《物业管理服务条例》下,持有牌照才可继续提供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条例》2020年起实施,物业公司如为公契物业提供多于一类物管服务,公司及负责管理的物管从业员,如物管经理及主任须领取牌照。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指,至今发出逾740个物管公司牌照,及逾1.4万个物业管理人牌照。当中获发牌物管公司,为全港220万个单位提供服务。

而逾1.4万个物管人牌照,六成九是正式牌照,其余是临时牌照。扣除同时拥有两种牌照的重复数目,有近1.2万名物管从业员持牌。

自8月1日起,如无牌而又提供服务,最高可判罚款50万元及监禁两年。

监管局主席黄江天称,发牌制度大大提升行业专业水平,形容进入新的里程碑。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主席黄江天称:「物管行业可以说是朝阳行业,看到香港还有很多新型建筑,未来这个行业对楼宇管理、物业管理需求大。过去我们传统说,物业管理叫做‘看更’,由此之后,可以看到物业管理可以是专业资格,跟其他专业一样。」

根据发牌资料,现时物管从业员男女比例为六比四,而平均年龄降低至45岁,最年长持牌人是86岁,最年轻是22岁。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行政总裁萧如彬指出:「见到近年很多年轻人士加入物管行业,令物管行业持牌人年岁,平均年龄降低了。另外持牌人方面学历,近四千个持牌人有大学以上学历。」

监管局又指,会分阶段强制要求不同级别的物管人牌照持有人,参与持续进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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