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选案续审】四名被告要求法庭裁定表证不成立 法官押后至周五裁决
發佈日期: 2023-06-08 23:15
港澳


民主派初选案续审,其中四名被告要求法庭裁定表证不成立,法官押后至明早作裁决。 案件继续在西九龙法院审理。代表被告之一吴政亨的代表大律师梁丽帼,反驳控罪中指的「非法手段」,在《港区国安法》中无清晰定义,不能轻易定论,被告滥用《基本法》赋予的权力,就属非法手段。 副刑事检控专员万德豪指,被告串谋无差别否决《财政预算案》,迫使行政长官解散立法会及辞职,有充分证据证明这手段属非法,与《释义及通则条例》中,作出损害或倾向损害《基本法》,以行政长官为主导的政治体制秩序,意图要胁并令特区政府无法正常履行职务,或迫使行政长官下台及推翻政府,即不属拥护《基本法》效忠特区。 他又称,「非法」概念含意广阔,不只刑事元素,也包括违宪目的,立法会议员就任时须宣誓,串谋者因此必然干犯发假誓。 代表黄碧云及林卓廷的大律师沈士文就反驳「非法手段」并无法律定义,而《释义及通则条例》的修订,前年五月才实施,案件发生时并不适用,其次控方亦无举证证明被告,有意迫使行政长官,解散立法会及辞职。 辩方要求裁定吴政亨、黄碧云、何桂蓝及林卓廷的表证不成立,四人毋需答辩,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庆伟押后至周五,裁定表证是否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