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员忧检讨赏罚机制需两电同意 能源委员会成员不同意撤「奖励」
發佈日期: 2023-04-20 18:31
港澳


港岛昨日凌晨大规模停电,历时近一小时恢复正常。根据政府跟两电的管制协议,港灯或因在限时内恢复供电,可获五百多万元额外「奖励」。 有立法会议员担心,就算要在中期检讨更改相关机制,都要先获两电同意。有能源委员会成员就称,两电以往都配合优化机制。 政府跟两电就电费水平厘定等事宜而签订的《管制计划协议》,早在回归前已存在,不过会定期更新。翻查资料,上一份、即2008年签订的《协议》,都有就两电供电的可靠性、运作效率等设奖罚制度。不过当时只是规定全年平均断电时间少于或等于26分钟,可获总固定资产值的百分之0.01作为奖励。 不过现有的《协议》就额外设多一项恢复供电时间「奖罚」,门槛相对更「宽松」,70分钟或以内恢复供电就有「奖」。 这份《协议》一签就是15年,今年会中期检讨,政府称会考虑就相关赏罚机制向两电提出修订,是否可行呢?有立法会议员称,现有的赏罚制度与国际标准接轨,但本港供电水平一向较高,导致两电甚少被罚,认为可以检讨。 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主席葛佩帆表示:「政府与两电的合约,当然是合约他们(两电)要讨价还价,需协商、商讨。两电有机会、可以不同意,所以相信要政府为市民把关。」 能源谘询委员会主席郭振华认同需检讨,但不同意取消「奖励」。 能源谘询委员会主席郭振华称:「根据协议精神,我相信政府可以做到一定会提出。根据以往两电也很合作,他们也了解哪些可以做的会尽量实施。看到两电主动将‘奖’回馈予消费者,甚或弱势社群。」 他认为就中期检讨,各界应持开放态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