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冲突8人暴动罪成判囚3年半至4年9个月 法官指行为挑战法治

發佈日期: 2023-02-25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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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人被控2019年理大冲突期间在油麻地参与暴动,判监禁3年半至4年9个月。

2019年11月18日,大批人在弥敦道近窝打老道交界聚集,同警方对峙,有人堵路并投掷超过250枚汽油弹等。警方当晚拘捕213人,分17案处理,包括本案11名被告,其中7男1女周六判刑。

区域法院暂委法官叶启亮判刑时指,本案暴动是社会事件中最大规模之一,发生在人烟稠密地方,对公众造成滋扰,亦令主要道路受阻。

示威者针对警方作出暴力行为,是挑战法治、案情严重;又认为暴动有预谋,指案发时二千名示威者,与警方对峙及投掷杂物、砖头等,1小时内投掷至少251枚汽油弹,如同小型战场。

以监禁5年作为量刑起点,其中6名被告开审前认罪获减刑;另考虑到各人年轻、无案底、因一时冲动犯案等,再酌情扣减3个月。8名被告分别判监3年半至4年9个月。同案另外3名被告早前已潜逃,法庭已发出拘捕令。

东九龙刑事总区高级督察潘崇礼称:「截至目前为止,本案213被告中,68名被告已被法庭裁定暴动罪罪名成立。」

警方重申绝对尊重市民集会的自由及权利,但前提必须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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