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冲突8人参与暴动罪成 分别判囚3年半至4年9个月
發佈日期: 2023-02-25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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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人被控2019年理大冲突期间,在油麻地参与暴动,判监禁3年半至4年9个月。 2019年11月18日,大批示威者在弥敦道一带参与暴动。 警方拘捕213人,分17案处理,其中8名被告今日判刑。 区域法院暂委法官叶启亮指,示威者针对警方作出暴力行为,是挑战法治、案情严重,以监禁5年作为量刑起点。其中六名被告开审前认罪获减刑,另考虑到各人年轻、无案底,因一时冲动而犯案等,再酌情扣减3个月。 8人分别判监禁3年半至4年9个月。同案另外3名被告早前已潜逃,法庭已发出拘捕令。 警方重申市民享有言论、集会等自由,但必须守法。 警方东九龙刑事总区高级督察潘崇礼称:「截至目前为止,本案213被告中,68名被告已被法庭裁定暴动罪罪名成立。警方绝对不会容忍任何集会出现非法或破坏社会安宁的行为,警方必定会果断将违法的人绳之于法,保障市民财产及公众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