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国指人大释法非赋予任何人新权力 大律师公会冀当局行使权力谨慎克制

發佈日期: 2023-01-16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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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法律年度开启典礼的律政司司长林定国指,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港区国安法》释法,并无赋予任何人新权力。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及大律师公会主席杜淦堃致辞时,都有提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释法。其中林定国强调,今次释法是厘清条文的原意,而非赋予特首或国安委任何新权力。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表示:「有人认为,人大解释扩大了行政长官和国安委的权力,损害了司法机构独立的审判权,甚至令行政长官及国安委凌驾于法律之上。这些完全是错误的无稽之谈。由行政长官发出的证明书,将作为一份不可推翻的证据,对法院具有约束力。行政长官并不行使任何审判权。国安委所作的决定不受司法覆核,但它必须在(《国安法》)第十四条规定的职责,与职能范围内行动。这项条文并未赋予国安委任何审判的权力或职能。」

他引述1916年及1985年海外案例,指判词中曾称,负责国家安全的机构或人,应是决定何谓国家安全的唯一裁判者。

大律师公会主席杜淦堃指,希望释法后,当局行使相关权力时务必谨慎和克制。

大律师公会主席杜淦堃指:「维护国家安全和司法独立,两者之间存在张力,这并非在香港独有。行政长官和国安委,行使在国安法下的权力,对于我们的司法制度的数个基石有着深远的影响,当中包括被告获得法律代表、得到公平审讯的权利,以及审讯公正的观感。」

他又形容去年对香港法律界,是多方面发生众多重大事情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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