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子豪涉「十二港人」案就刑期上诉 获准保释候审
發佈日期: 2022-12-21 12:02
港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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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港人」案,其中一名被告郑子豪就判囚刑期上诉,获准保释候审。
郑子豪被控2019年,在湾仔一个单位内管有汽油弹原材料及半制成的汽油弹等,在区域法院被判囚28个月。
原审法官游德康判刑后指,不知道郑子豪涉及「十二港人」案妨碍司法公正控罪已服刑10个月,否则会扣减刑期至21个月。
郑子豪就刑期上诉,上诉庭法官彭伟昌指,如刑期为21个月,郑子豪明年3月便刑满释放,但上诉许可聆讯明年4月才进行。
为免出现不公,批准他以两万元现金保释,需交出旅游证件,不得离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