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反对黎智英聘英国御用大律师抗辩 终院下周一颁书面裁决

發佈日期: 2022-11-25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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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就国安法案件,获高等法院批准聘请英国御用大律师来港抗辩,律政司提出反对,终审法院早上审理律政司的上诉申请,押后至下周一颁布书面裁决。

黎智英聘用的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早上到终审法院旁听。律政司反对高等法院批准他来港代表黎智英在《港区国安法》案件抗辩,先后被高等法院原讼庭及上诉庭,拒绝批出上诉许可申请。律政司直接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许可申请,案件由终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常任法官李义及霍兆刚处理。

律政司由资深大律师、前律政司司长袁国强作为代表,他陈词时指,《国安法》列明要防范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这宗是首宗《国安法》案件,聘用海外大律师来港抗辩《国安法》的独特性,应否凌驾公众利益考虑因素之上,希望终审法院作权威性指导。

他又提及,《港区国安法》是独特法例,每个国家制定的国安法,重要元素也有分别。Tim Owen没有处理《港区国安法》的经验,亦没有相关专业知识及讼辩经验,不会为案件带来「显着」贡献。

终院首席法官张举能指,高等法院原讼庭及上诉庭,已考虑到申请海外大律师来港的准则,仍表明他们应加入案件,有助《港区国安法》法理学等发展。

常任法官李义就指,律政司希望一刀切,全面禁止海外大律师参与这类案件,但没有详述有何特殊情况需处理,亦无阐明举证责任。他又引述上诉庭判词指,如由上诉庭审理最初的申请,亦会作同样批准。

代表黎智英的资深大律师彭耀鸿指,律政司基于一个无根据及崭新准则,不应该因某一人,就以「国家安全」为理由,跳出以往准则及框架,认为今次的审理应解散。

终审法院听取双方陈词后,押后裁决,基于黎智英涉及的国安法案,下星期四开审,终院将于下周一颁布书面判词。

律政司称,若法庭最终批出许可,希望聆讯下周四前尽快处理,否则就建议押后黎智英案开审,终院亦称,不希望押后案件开审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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