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院明审允黎智英聘英大律师决定 汤家骅称释法或与国安法条文有出入

發佈日期: 2022-11-24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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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法院明天将审理律政司上诉法院准许黎智英聘请英国大律师,参与《港区国安法》案件的决定。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梁美芬表示,不评论案件,但认为法例最终解释权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不排除最终会释法。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聘请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就违反《港区国安法》案件代为抗辩。律政司上诉至上诉庭被拒,决定直接上诉至终审法院。

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梁美芬称,不评论个别案件;但称一般来说,全球的《国安法》,也是保护主权国的利益,不认为《港区国安法》案件,应有外籍律师或法官参加,因为涉及利益冲突。

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梁美芬称:「你损害中国国家利益,或可能对英国国家利益是有利。你认为要保密,他认为应全球公开并夸大。会否出现万一他自己本国有政治压力时,审理、代理案件时,出现不公或中途离场呢?」

被问到若终审法院最终拒绝,律政司上诉,或判对方败诉,事情会如何发展。梁美芬称现阶段不作揣测,但《港区国安法》属全国性法律,第六十五条亦有订明,人大常委会有最终解释权。

梁美芬指出:「国家对于《港区国安法》如何解释,我相信是会很坚持,因为整个立法中,如果当日认为写清楚,但原来香港是觉不够清楚,是不排除有机会释法。」

资深大律师汤家骅指,《港区国安法》并无条文规定限制或容许被告选择甚么律师,若最终人大释法,或与部分《国安法》条文有出入。

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认为:「必须澄清,对于《港区国安法》第四条有关《国际人权公约》条文,及第五条法治原则的条文,相互间有何影响。我觉得选择律师始终是被告权利,个别案件应聘用甚么律师辩护,应由被告人角度出发。《国安法》审讯已由指定法官处理,我觉得已相当足够维护国家安全。」

他又指大律师受专业训练,不会受政治立场影响,但就称本港现时,有足够资深大律师及大律师,可作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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