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美芬称外籍律师法官不应参与港区国安法案件 不排除最终需人大释法
發佈日期: 2022-11-24 13:00
港澳



终审法院明天将审理律政司上诉法院准许黎智英聘请英国大律师参与《港区国安法》案件的决定。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梁美芬表示,不评论案件,但认为法例最终解释权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不排除最终会释法。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三间《苹果日报》相关公司,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等罪,案件下月一日开审。因应黎智英聘请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来港代表他抗辩,律政司上诉至上诉庭被拒,决定直接上诉至终审法院。
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梁美芬称,不评论个别案件;但称一般来说,不认为涉及《港区国安法》案件应有外籍律师或法官参加,因为涉及利益冲突。
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梁美芬指出:「你损害中国国家利益,或可能对英国是有利;你认为要保密,他认为应全球公开并夸大。此情况下,这位律师或任何外国籍人士,到底是向哪个忠诚?会否出现万一他自己本国有政治压力时,审理、代理案件时出现不公或中途离场呢?他自己也会很为难,我认为最好他们自己了解到这情况。」
梁美芬强调,全球的《国安法》都是保护主权国的利益。
梁美芬说:「这案件能够在香港审理,已经是对香港特别行政区、一国两制下是一个高度信任。由于案件涉及重大复杂性,其实《港区国安法》第55条,如果一些案件涉及太多境外势力,或复杂程度超越香港司法管辖区范围,有机会驻港国安公署行驶管辖权。」
被问到若终审法院最终拒绝律政司上诉或判对方败诉,事情会如何发展。梁美芬称,现阶段不作揣测,但《港区国安法》属全国性法律,第六十五条亦有订明。
梁美芬指:「如果一宗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在解释及执行上有不清晰地方,最终解释权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家对于《港区国安法》如何解释,我相信是会很坚持。因为整个立法中,如果当日认为写清楚,但原来香港是觉不够清楚,是不排除有机会释法。」
她认为聘用外籍律师作代理,仅限于民事、商事及国际商贸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