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六前高層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罪成 待黎智英案審結後判刑
港澳
2022-11-22 18:36



張劍虹等六名《蘋果日報》前高層,承認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法官裁定六人罪名成立,押後至《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案審結後才判刑。
各被告由囚車押送至高等法院。大批反恐特勤隊警員持槍在庭外戒備。
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李素蘭及杜麗冰審理。
六名被告分別是《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前總編輯羅偉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英文版前執行總編輯馮偉光及前主筆楊清奇,他們在庭上承認控罪。
控方列舉161篇《蘋果》刊登的文章,證明各被告在2019年4月至去年6月,有份撰寫或授權發布新聞報道、評論文章等作非法政治宣傳。
期間《蘋果》共印刷7,800幾萬份報紙,至2019年更引入會員訂閱制,當年9月已有近三百萬人註冊。
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每日開會決定當日報道內容。馮偉光除了是英文版編輯,亦以筆名盧峯撰寫評論文章。筆名李平的楊清奇則作為主筆,負責審查及撰寫社評。
六人同意的案情指,《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2014年佔中開始已透過《蘋果》宣揚其政治立場。到19年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再發布針對中央及港府的煽動文章,呼籲市民參與示威。
同年6月9日起示威者持續暴動等,《蘋果》發布至少34篇文章反政權及社會秩序,助長市民對警員的仇恨等,疫情期間仍持續出版同類文章。
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後,請求外國對特區或中央採取制裁、封鎖或其他敵對行動。直至眾人被捕,《蘋果》仍聲明會繼續行動。
法官杜麗冰裁定六人罪成。控方要求押後至下月一日開審的黎智英案審結後,六名被告才判刑。庭上透露,張劍虹會在黎智英案以污點或特赦證人作供。
法官同意黎智英案判決對本案有影響,要求辯方向法庭提交求情的書面陳詞,等黎智英案審結後再處理六名被告的判刑。

